【原创】童话作者
大小姐是个黑帮里有名的美人,不过在熟知她手段的人的眼里这张脸跟恶鬼没什么区别。
她还特别喜欢看脸,属下抓来一伙管辖区闹事的混混,她漫不经心地打眼一扫,一双俊秀的明眸就直对上她的目光。小少年顶多十五六岁的年纪,脏兮兮的灰土也挡不住他那张好看的脸。
大小姐眨眨眼睛。
第二天身边就多了个打扮精致的少年随从。
少年的生活就此发生极大变化。他爸妈都在监狱里,自己原本是个混混的根本,有一顿没一顿地混饭吃。现在大小姐随便挥挥手,端上来的山珍海味都随便让他吃到撑,衣服和床铺都干净柔软,每天要干的就是顶着一张漂亮脸蛋跟着大小姐后面,大小姐闲的时候陪她聊聊天。
少年是个闲不住的,进了黑帮还一副认真学习的架势,随身带着个小笔记本看见点什么都要写下来。大小姐在洋裙上披一件西装外套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上谈判桌,满面微笑堵的对手直想吐血,少年站在后头满眼星星地记记记,回去把这些金句压在枕头底下。
大小姐有时凑上来看他的笔记本,问他记这些做什么,少年笑的灿烂,回答他想写童话。
大小姐失笑,她的故事写成童话,那大概是会把大人都吓坏的超黑暗童话吧。
有今天的位置,大小姐手上沾了多少血腥罪孽,谁也说不清。她在人家做游戏的年纪就会琢磨如何从对方身上掏出更多利益,开枪就像涂抹口红一样自然。后来组织在火并里输被人家吞并,大小姐曾毒杀过对方组织的高层,于是被人点名要她偿命。
大小姐最后坐在被围的水泄不通的别墅里穿着她最喜欢的那身洋裙,少年茫然地站在一边。大小姐问,我好看吗?少年点点头。她又问你还想写童话故事吗?少年抽抽鼻子,说,我想。
大小姐把枪放在少年手心里握住他的手,枪口对准自己的眉心。
记住我,写下去。
她开了枪。
组织的人冲进来的时候少年身上都是大小姐的血,新首领走过来拍拍少年的肩膀,夸赞他的枪法不错。少年想,我不会开枪。
他杀不了任何人。大小姐死后他无数次用枪抵住自己的头,却扣动不了扳机。活着是他最大的敌人,却是大小姐送他最后的礼物。
少年再也写不出童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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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清昼 的新文风尝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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